(一) 網路存取管制
1. 網路區隔與強制路由存取路徑管控,本府透過防火牆進行網路區隔,已達到管制網路存取,如需變更路由存取路徑時,應填寫申請表單「NGT-ISMS-I-2-13-03南投縣政府防火牆設定異動申請單、「NGT-ISMS-I-2-13-04南投縣政府防火牆設定異動申請單(廠商用)」,經核准後開放。
2. 於設定DNS前,應填寫「NGT-ISMS-I-2-13-05南投縣政府網域名稱使用異動申請表」並審核通過。
3. 隨時注意使用期間(時段)之必要性,遇有資通系統續用、調整、停用或使用屆期時,應主動申請網路服務續用、調整或撤銷,遇有屆期或逾期者,則主動關閉網路服務,不另行通知。
4. 對於職務異動或服務內容變動者,應主動檢討其申請或使用之網路服務,查有非必要對其開放之網路服務時,應通知後取消該網路服務。
5. 除開放公眾瀏覽與下載之資通系統外,所提供之外部連結資通系統至少需具備基本的使用者登入認證機制,及確保網路傳輸之安全性。
6. 使用網路連線印表機應填寫「NGT-ISMS-I-2-13-02南投縣政府資通設備區域網路使用異動申請表」,經審核通過架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