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事法令

轉知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辦法」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0010987號書函辦理,詳情如附檔,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