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事法令

轉知銓敘部關於公務員運用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參與商業活動之令釋1則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5月10日部法一字第1135702845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與令釋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