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類災害與環境風險不再只是偶發事件,而是以不同形式反覆進入日常生活,逐漸成為必須長期面對的現實;
雖然防災已成全民共識,但在這些看似中性的制度與措施背後,部分生活經驗與需求仍被忽略。
在台灣,颱風、豪雨與地震等自然災害已成日常;
隨著氣候變遷加劇,極端天氣帶來的風險也逐漸常態化,更凸顯制度中性設計所忽略的性別差異與社會需求。
以防災包為例,常見清單多半包括手電筒、乾糧、藥品與重要證件,卻很少明確提及女性生理用品;
這樣的遺漏並非細節問題,而是防災設計預設了某一種「典型使用者」。
當基本的生理需求未被納入考量時,部分人在災害中便必須承受額外的不便與壓力,顯示制度仍缺乏性別視角。
避難空間的規劃同樣反映出類似問題,臨時收容所多著重於容納人數與基本安全,卻較少考慮隱私、夜間照明或性別友善空間;
對女性、跨性別者或需要哺乳的人而言,缺乏安全感與隱私的環境,可能成為另一種風險。
當避難被視為短暫應急,而非長時間生活的空間,許多真實需求便容易被忽略。
氣候變遷也加劇了既有的經濟與工作不平等。
在農業、漁業、清潔與照護等高度受氣候影響的工作中,女性勞動者比例偏高,但多屬非典型就業,收入不穩定,勞動保障也相對不足。
當極端天氣導致停工或收入中斷時,補助與保險制度往往以正式全職工作者為主要對象,使得實際承擔風險的人反而更難獲得支援。
災害中的風險並不只來自環境本身,也來自長期的社會化過程;從小被鼓勵學游泳、爬高或嘗試冒險的人,在面對洪水或緊急撤離時,較容易做出快速行動;
相反地,若成長過程中較少接觸這類訓練,災害來臨時便可能承受更高風險。
此外,日常穿著的規範同樣影響行動能力,裙裝、高跟鞋或不便活動的服裝,在平時或許只是風格選擇,但在逃生時卻可能成為限制行動的因素。
這些差異並非源於能力高低,而是社會對不同性別所形塑的生活方式,在災害中被放大後的結果。
更進一步來看,防災與氣候政策的制定過程中,性別視角仍然不足。無論是防洪工程、能源轉型或地方防災計畫,決策多以技術與工程導向為主,
第一線生活經驗較少被納入討論。當不同性別與身分的需求未被充分理解,制度自然難以回應多元現實。
因此,將性別納入災害與氣候討論,並不是為特定族群額外設計,而是讓政策與制度更貼近真實生活。
從防災包是否包含生理用品、避難空間是否具備基本隱私,到防災教育是否考慮不同身體條件與社會角色,這些看似細微的設計,
實際上決定了誰能在災害中被妥善保護。
面對越來越頻繁的氣候災害,台灣需要的不只是硬體建設,而是更全面的視角;
當防災與氣候行動能正視性別差異與生活經驗,災害才不會繼續複製不平等,而能成為促使社會更平等與更有韌性的起點。
|CEDAW 相關條文|
·第2條:國家義務—國家應消除制度與政策中的性別歧視。
·第5條:消除性別刻板印象—避免以「典型使用者」預設,忽略不同性別經驗。
·第11條:就業平等—保障女性在受氣候影響產業中的勞動權益。
·第13條:經濟與社會生活—確保女性在社會支持與資源分配中的平等權利。
·一般性建議第37號:明確要求將性別視角納入災害風險減少與氣候變遷政策。
|SDGs 相關目標|
·SDG 5:性別平等—消除制度性歧視,確保政策回應不同性別需求。
·SDG 10:減少不平等—關注災害中受影響較大的脆弱群體。
·SDG 11:永續城市與社區—建構安全、具韌性的避難與防災空間。
·SDG 13:氣候行動—以包容性方式因應氣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