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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1,000元以下,超過3戶不能再免徵房屋稅!
圖片-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1,000元以下,超過3戶不能再免徵房屋稅!

房屋稅新制於今(113)年7月1日上路後,獨立門牌的小套房包租公(婆)要特別注意荷包,非屬自然人所有者,已經不能適用免稅。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條例修正後,南投縣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1,000元以下,且屬於自然人所有者,全國合計以3戶為限,第4戶起不再享有免稅。

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今年7月1日開始持有前述免稅戶數全國合計超過3戶者,應於114年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即3月22日,114年適逢假日展延至3月24日)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擇定適用免稅的房屋,屆期未申報者,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為其從優擇定,若經核定後持有戶數有變更者,應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擇定適用之房屋;逾期申報者,自申報之次期開始免徵。若核定後持有戶數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報,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民眾對房屋稅課徵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張雅惠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職    稱:科長

姓    名:蘇雅娟

連絡電話:(049)2222121-190

異動日期 : 11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