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本縣境內族群繁多,就原住民族而言,至今原鄉地區主要有泰雅族、布農族、鄒族、賽德克族及居住在日月潭畔之邵族。在平埔族群方面,主要居住分布於埔里地區,有噶哈巫、巴宰、道卡斯等族群。 本縣之開發,自鄭成功來臺驅荷,寓兵於農,林圯帶兵屯墾沙連堡(即今竹山)自是我先民篳路藍縷,以啟山林,斯土使拓。


  本縣之行政區,在鄭氏時代屬天興縣,後屬北路安撫司。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隸屬於福建省台灣府諸羅縣。雍正元年(1723年)增設彰化縣,本縣隸屬之。至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正式設縣丞,此為南投縣有政教之始。 光緒十三年(1887年)福建、台灣分治,台灣改制為台灣省,這時的南投行政區屬台灣府台灣縣,縣丞駐南投,同時雲林縣衙設在竹山,管轄雲林縣。 

  光緒二十年(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翌年清國戰敗,割讓臺、澎予日本,經日人幾度改制,此時南投行政區隸屬台中縣。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本縣仍屬台中縣轄。

  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十月臺灣實施地方自治,政府調整全臺行政區,於是南投自台中縣劃出單獨設縣,並於是年十月二十一日設立南投縣政府,此為南投縣之誕生。縣治設於南投鎮。

  民國七十年(1981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南投鎮改制為南投市,本縣行政區分為一市四鎮八鄉,即南投市;竹山、草屯、埔里、集集四鎮;中寮、名間、鹿谷、水里、魚池、國姓、信義、仁愛八鄉。 

  中央政府遷台後台灣成為民主政治經濟基地,臺北市成為臺灣政治經濟中心,台灣省政府於四十六年(1957年)七月一日遷至本縣南投市中興新村,中興新村位於南投市北端虎山麓,南北長約三公里,面積約兩百公頃,環境幽雅,空氣清新,是個辦公好地方。

南投縣名由來

  延平郡王鄭成功來臺驅荷,其部將林圯率軍屯墾水沙連,時沙連堡之竹圍仔庄、林圯埔、社寮、東埔蚋等處(今竹山鎮屬)為屯并招佃所墾,屬北路安撫司,是為本縣最早之行政區域。清領時期,南投屬諸羅縣,有南投社、北投社。雍正元年增設彰化縣,乃屬彰化。雍正三年,彰化平地人民,進入本縣境內開墾,逐漸形成村落,雍正十三年通事某首倡在南投社前,開拓建舍。嗣有南投堡轄六十五庄街,水沙連堡轄三十五庄街。南投社及北投社為先住土著「熟番」所居,此外尚有埔里社等廿四社,為歸化土著「生番」所居。

  清領時期本縣境屬彰化縣,乾隆廿四年設縣丞駐南投,是為本縣施政教之始。咸豐年間開墾埔里社,至光緒元年移鹿港同知於埔里社,改為中部撫民理番同知,十年改設通判,置埔里社廳。迨光緒十三年建省規制已定,南投屬臺灣府臺灣縣轄仍設縣丞駐南投。而有一埔里社廳,及新設雲林縣於林圯埔,即今竹山。至光緒十九年乃從知縣李烇之議,移置斗六,此為清國治臺最後時期。日治初期,南投仍屬臺灣縣,而埔里社設支廳,明治三十年(1897)改隸臺中縣,有埔里社支廳及埔里社地方法院,與林圯埔墾撫署之設。六月有埔里社支廳監獄署之設,同時林圯埔設警察署,係屬彰化縣民政部雲林民政支廳。明治三十五年(1902)廢縣置廳,南投乃單獨設廳,轄埔里社、草鞋墩(今草屯)、集集等支廳,下設區、街、庄、社。大正九年(1920)臺灣施行地方制度改正,廢廳置州,本縣復屬臺中州轄,分設南投、新高(集集)、能高(埔里)、竹山(林圯埔)四郡。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改州置縣,南投仍屬臺中縣轄。分設南投、能高、玉山(集集)、竹山四區。至民國39年10月行政區域調整,南投乃自臺中縣轄之南投、能高、玉山、竹山四區劃出,成立南投縣,轄五鎮八鄉。民國70年12月25日南投鎮升格為市,本縣今轄有一市四鎮八鄉。

  本縣初為熟番部落-「南投社」,古志日:「虎尾之北有大武郡山,東為南投山,內社二,溪南為南投,溪北為北投,故名「南投」。

 
本縣境內族群繁多,就原住民族而言,至今原鄉地區主要有泰雅族、布農族、鄒族、賽德克族及居住在日月潭畔之邵族。在平埔族群方面,主要居住分布於埔里地區,有噶哈巫、巴宰、道卡斯等族群。 本縣之開發,自鄭成功來臺驅荷,寓兵於農,林圯帶兵屯墾沙連堡(即今竹山)自是我先民篳路藍縷,以啟山林,斯土使拓。


  本縣之行政區,在鄭氏時代屬天興縣,後屬北路安撫司。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隸屬於福建省台灣府諸羅縣。雍正元年(1723年)增設彰化縣,本縣隸屬之。至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正式設縣丞,此為南投縣有政教之始。 光緒十三年(1887年)福建、台灣分治,台灣改制為台灣省,這時的南投行政區屬台灣府台灣縣,縣丞駐南投,同時雲林縣衙設在竹山,管轄雲林縣。 

  光緒二十年(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翌年清國戰敗,割讓臺、澎予日本,經日人幾度改制,此時南投行政區隸屬台中縣。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本縣仍屬台中縣轄。

  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十月臺灣實施地方自治,政府調整全臺行政區,於是南投自台中縣劃出單獨設縣,並於是年十月二十一日設立南投縣政府,此為南投縣之誕生。縣治設於南投鎮。

  民國七十年(1981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南投鎮改制為南投市,本縣行政區分為一市四鎮八鄉,即南投市;竹山、草屯、埔里、集集四鎮;中寮、名間、鹿谷、水里、魚池、國姓、信義、仁愛八鄉。 

  中央政府遷台後台灣成為民主政治經濟基地,臺北市成為臺灣政治經濟中心,台灣省政府於四十六年(1957年)七月一日遷至本縣南投市中興新村,中興新村位於南投市北端虎山麓,南北長約三公里,面積約兩百公頃,環境幽雅,空氣清新,是個辦公好地方。

南投縣名由來

  延平郡王鄭成功來臺驅荷,其部將林圯率軍屯墾水沙連,時沙連堡之竹圍仔庄、林圯埔、社寮、東埔蚋等處(今竹山鎮屬)為屯并招佃所墾,屬北路安撫司,是為本縣最早之行政區域。清領時期,南投屬諸羅縣,有南投社、北投社。雍正元年增設彰化縣,乃屬彰化。雍正三年,彰化平地人民,進入本縣境內開墾,逐漸形成村落,雍正十三年通事某首倡在南投社前,開拓建舍。嗣有南投堡轄六十五庄街,水沙連堡轄三十五庄街。南投社及北投社為先住土著「熟番」所居,此外尚有埔里社等廿四社,為歸化土著「生番」所居。

  清領時期本縣境屬彰化縣,乾隆廿四年設縣丞駐南投,是為本縣施政教之始。咸豐年間開墾埔里社,至光緒元年移鹿港同知於埔里社,改為中部撫民理番同知,十年改設通判,置埔里社廳。迨光緒十三年建省規制已定,南投屬臺灣府臺灣縣轄仍設縣丞駐南投。而有一埔里社廳,及新設雲林縣於林圯埔,即今竹山。至光緒十九年乃從知縣李烇之議,移置斗六,此為清國治臺最後時期。日治初期,南投仍屬臺灣縣,而埔里社設支廳,明治三十年(1897)改隸臺中縣,有埔里社支廳及埔里社地方法院,與林圯埔墾撫署之設。六月有埔里社支廳監獄署之設,同時林圯埔設警察署,係屬彰化縣民政部雲林民政支廳。明治三十五年(1902)廢縣置廳,南投乃單獨設廳,轄埔里社、草鞋墩(今草屯)、集集等支廳,下設區、街、庄、社。大正九年(1920)臺灣施行地方制度改正,廢廳置州,本縣復屬臺中州轄,分設南投、新高(集集)、能高(埔里)、竹山(林圯埔)四郡。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改州置縣,南投仍屬臺中縣轄。分設南投、能高、玉山(集集)、竹山四區。至民國39年10月行政區域調整,南投乃自臺中縣轄之南投、能高、玉山、竹山四區劃出,成立南投縣,轄五鎮八鄉。民國70年12月25日南投鎮升格為市,本縣今轄有一市四鎮八鄉。

  本縣初為熟番部落-「南投社」,古志日:「虎尾之北有大武郡山,東為南投山,內社二,溪南為南投,溪北為北投,故名「南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