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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片映演業禁止攜帶外食定型化契約公告

電影片映演業不得為禁止消費者攜帶食物進入映演場所食用之揭示、標示或口頭告知。但味道嗆辣、濃郁、高溫熱湯(飲)或食用時會發出聲響之食物,得於映演場所明顯處揭示或標示禁止攜入。南投縣轄內二家電影院:南投戲院及山明電影院,查核結果均符合前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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