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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101年度廉政志工特殊(專業)訓練實施計畫
內容說明
一、依據志願服務法暨本府101年度政風工作計畫辦理。 二、按依內政部98年6月1日內授中社字第0980009286號函釋:「依據志願服務法第9條及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第2條立法意旨,民眾須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始成為該運用單位之志工。…故民眾未完成該2項訓練前,所先行提供之服務,自不能計算為志工服務時數。準此,志工尚未完成志工基礎訓練、特殊訓練前所服務之時數,不得計算為志工服務時數」。 三、次為行銷本府廉能施政理念,擴大社會參與廉政宣導成效及層面,本處業依「南投縣政府廉政志工召募計畫」召募75位民眾加入本府廉政志工行列,並於100年11月29日上午9時30分假本府一樓中庭舉辦「12347 廉政創新機-南投縣政府廉政志工授旗成立記者會」後,接續辦理完成特殊(專業)訓練計3小時。 四、為符志願服務法中有關參加民眾應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專業)訓練基本時數之規定,本處特擬訂旨揭實施計畫於101年3月2日辦理特殊(專業)訓練相關課程;另為撙節支出,有關基礎訓練部份,則納入本府社會處101年度(近月辦理:第一場3月10日、第二場4月7-8日)志工基礎訓練中辦理,以有效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並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 五、又本府廉政志工隊成立後,業由志工相互推薦遴選出隊長1人、副隊長2人,為激發志工幹部榮譽感,並提升其服務自信心,擬於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後,頒予志工隊長、副隊長等3人幹部聘書,以昭公信。
附件檔案
101專業訓練計畫書
101年第1次專業訓練課程表
101年專業訓練報名表
101年專業訓練回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