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函

中華民國107年2月7日-因應「0206花蓮震災」需緊急處置之採購事項,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及第105條第1項第2款已有緊急採購機制,請視個案情形依規定儘速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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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207-1070004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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