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期間:自113年3月4日起至同年4月3日止。
展覽地點: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地政事務所及南投縣政府(地政處地用管理科)等處。
劃定內容:(均詳土地清冊)
一、 編號:委辦案件-C112-1
辦理範圍為本縣草屯鎮草屯段178-4地號等9筆、草屯鎮日新段48-2地號1筆、草屯鎮保安段1061地號等12筆、草屯鎮中潭段15地號等22筆、草屯鎮土城段1250地號1筆,共計45筆土地面積5.167051公頃,詳土地清冊。
二、 編號:報部案件-J-113-1
辦理範圍為本縣竹山鎮鯉南段1229地號等2筆、鹿谷鄉石城段181地號等36筆,共計38筆面積8.081497公頃,詳土地清冊。
三、 編號:委辦案件-J-111-1
辦理範圍為本縣竹山鎮豬頭棕段317地號等2筆、竹山鎮後埔子段水車小段465地號等2筆、竹山鎮鯉魚尾段628地號1筆、竹山鎮枋平段877地號1筆、竹山鎮紫南段1921地號1筆、鹿谷鄉內樹皮段520地號等5筆,共計12筆土地面積1.580965公頃,詳土地清冊。
四、 針對本次使用分區劃定及使用地編定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開展覽 法定期間
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或公開展覽之處所(機關)提出,以作為專
案小組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