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南投縣政府114年12月29日府人企字第1140298590號函辦理。請於115年1月9日(星期五)前將三表便簽回復人事處。
附表1「編制外工程人員名單」包含約聘、約僱及約用人員,採公務預算、基金及工程管理費支應者(不包含中央補助經費人員),各單位請自行判斷人員工作性質是否屬工程類,再核實填寫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