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更正公告「外轆排水治理工程」第一場公聽會召開會議地點,時間不變。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興辦「外轆排水治理工程」事業計畫概況、展示相關圖籍及說明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二、日期:114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三、地點:南投市多功能綜合大樓(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156號3樓,南投市魚市場舊址)。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