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處
組織簡介
觀光處置處長一人綜理處務,副處長一人襄助處理處務及技正一人,另設觀光企劃科、觀光推廣科、觀光產業科、觀光開發科等四科。為提升旅遊服務品質及強化縣內風景區設施管理,於民國107年1月1日成立「南投縣風景區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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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編制員額 專線電話 府內分機 傳真號碼
觀光企劃科 5 (049)2201789 1611 (049)2201777
觀光推廣科 5 (049)2243971 1621 (049)2201777
觀光產業科 5 (049)2232380 1631 (049)2201777
觀光開發科 6 (049)2201678 1641 (049)2241770
風景區管理所 8 (049)2246058~9 1650、1651 (049)2241832(049)2246020
觀光企劃科
旅遊發展規劃等業務

(一)觀光發展政策及計畫之研擬事項。
(二)觀光資源調查及規劃事項。
(三)縣級風景特定區規劃事項。
(四)觀光遊憩重大設施促進民間參與規劃事項。
(五)温泉區規劃事宜。
觀光推廣科
觀光業務推廣

(一)觀光宣傳與活動推廣
(二)辦理國旅、國際觀光推廣業務
(三)觀光導覽資訊系統建置及維護
(四)觀光行銷宣傳品印製業務勞務採購事宜
(五)媒體及相關旅行業者參訪接待及公共關係事宜
(六)觀光導覽人員志工培訓
(七)前揭業務之勞務採購事宜。
觀光產業科
全縣旅館管理,船舶管理

(一)旅館業及民宿管理業務
(二)溫泉使用事業管理
(三)載客船舶營運管理
(四)未具船型浮具管理
(五)非都市土地變更為遊憩用地旅館類審核業務
(六)觀光地區購物商店查核、輔導及講習。
觀光開發科
主辦景觀、觀光工程

(一)觀光建設工程。
(二)觀光遊憩重大設施促進民間參與興建期工程輔導。
(三)風景區或風景特定區申請建築執照景觀審查事項。
風景區管理所
風景區營運及維護管理

管理課
(一)風景區營運、委外、管理等業務。
(二)觀光遊樂業管理。
(三)觀光遊樂業地區道路指示標誌審查業務。
工務課
(一)觀光自行車道維護業務。
(二)纜車營運管理業務。
(三)轄區風景區公共設施修理、維護管理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