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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輔導通知書已寄出,請於3/24前辦竣戶籍登記

113年7月1日房屋稅新制上路,自住用優惠稅率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的規定,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避免影響民眾權益,已於9月30日寄發第二批輔導通知書,提醒大家務必在明(114)年3月22日前(適逢假日,展延至同年月24日)完成戶籍登記。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先前於9月初寄發的第一批輔導通知書,是針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的民眾,與本次輔導對象不同。本次寄發的輔導通知書是「全國」持有3戶以內自住房屋的屋主,因為房屋可能在不同縣市,通知書會由房屋稅額最高的縣市寄發。舉例說明,甲君在全國有3戶自住房屋,1戶位於本縣(114年房屋稅額為5000元)、2戶位於彰化縣(114年房屋稅額分別為2000元及3000元),則甲君的輔導通知書將由本縣負責寄送。所以當您收到輔導通知書時,請詳閱背後表格所載房屋資料,倘早已辦竣戶籍登記,可致電表列房屋所對應的承辦人員洽詢。

稅務局提醒,有接獲通知但未辦竣戶籍登記的民眾,如房屋的使用情形與戶數皆無變動,只要在明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免再提出申報,將主動續按自住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如您在上述期限前未辦竣戶籍登記,則從114年度開始(即明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表列房屋將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依財政部基準,本縣非自住房屋稅率為2.6%至4.8%,稅額將增加至少1.17倍。

民眾如有房屋稅相關問題,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饒勻琳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職    稱:科長

姓    名:蘇雅娟

連絡電話:(049)222212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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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通知書
異動日期 : 113/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