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建物首次登記流程並提升效率,內政部已於民國102年修訂相關規定,自同年10月1日起,領有使用執照的新建物,所有權人可選擇檢附由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簽證的「建物標示圖」,直接向地政事務所申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無需再申請地政機關的建物第一次測量。
為配合此便民措施並進一步提升整體建物測量的效率與成果品質,內政部亦同時推廣使用「建物測量繪圖軟體」並鼓勵測繪專業人員利用此軟體繪製建物測量成果圖(含前揭「建物標示圖」),此舉不僅能有效提升作業時效、減輕人員負擔,而其產出的標準化向量建物圖資,更有利於後續進行加值處理與應用,以供應全國有是項需求的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進行圖資整合運用,達成圖資流通共享的目標。
內政部簡化建物第一次測量網站(https://easymap.land.moi.gov.tw/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