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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土地第一次移轉時可享受那些土地增值稅優惠?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依法大致可享有幾項土地增值稅的優惠,除了重劃負擔總費用可以在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時先予以扣除,還可依照計算後之稅額再減徵40%;如果持有該筆土地年限超過20年以上,適用累進稅率時可再享有長期減徵優惠。

該局進一步表示,重劃的增配土地實際上係重劃後分配時,另行以繳納差額地價方式取得的土地,取得的所有權人並未以該增配的土地參與重劃開發改良行為,與土地所有權人以其所有土地參與重劃負擔重劃費用的情形不同,所以取得該增配土地再移轉時,不能扣除重劃費用,但仍可減徵40%。

該局提醒,申請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土地增值稅時,請檢附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若您對土地增值稅相關法令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林國慶

聯絡人員:埔里分局主任 李美蓮

聯絡電話:(049)2982054分機666

異動日期 : 114/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