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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未經申請許可二次施工,小心荷包噴血

林小姐在南投縣名間鄉有一塊農地,並於幾年前申請興建一棟合法農舍及農業資材室,後來林小姐買了新車,為方便車輛進出、停車及休憩使用,在農舍旁邊鋪設水泥地、停車棚,並在該農地上設置涼亭、水池及種植花卉、草皮等,没想到收到稅務局通知,要改課地價稅外,還要補稅,讓她相當意外。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要實際作農業使用或經主管機關許可興建的農舍或農業設施,才可以課徵田賦。倘若在有合法農舍的地上,未經申請許可就進行二次施工(如增建建物、鋪設固定鋪面、庭園造景等),就不符合作農業使用規定,一經查獲,就會從該用途變更的次年起,改課地價稅,並依法補徵核課期間內的稅款

稅務局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如果農地之後恢復農業使用,可向稅務局提出申請課徵田賦,經現場勘查認定符合農業使用者,自申請當年即可適用課徵田賦。民眾如對地價稅課稅有任何疑問,歡迎向稅務局或該局埔里、竹山兩分局洽詢,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施玫岑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職    稱:科長

姓    名:洪雅琪

連絡電話:(049)2222121-180

異動日期 : 11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