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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柳颱風造成本縣農作物及農業設施災損 農業部同意辦理現金救助

本年楊柳颱風造成本縣農作物及農業設施-塑膠布溫網室及水平棚架網室災損,為照顧作物嚴重受損之農民,農業部於(15)日公告本縣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辦理現金救助,請受災農民於公告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8月16日至8月29日止),攜帶地籍謄本正本或土地所有權狀、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縣府農業處表示,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本次救助項目以下列「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辦理救助:

1.  全縣:香蕉(果樹三) :每公頃為8萬元。

2.  仁愛鄉:

(1)、 甜柿(果樹六):每公頃為10萬2,000元。

(2)、 櫛瓜(蔬菜二) :每公頃4萬1,000元。

(3)、 塑膠布溫網室-塑膠布(網):每公頃18萬元。

(4)、 塑膠布溫網室-整體結構:每公頃90萬元。

(5)、 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每公頃6萬元。

(6)、 水平棚架網室-整體結構:每公頃20萬元。

3.  埔里鎮及信義鄉:

(1)、 塑膠布溫網室-塑膠布(網):每公頃18萬元。

(2)、 塑膠布溫網室-整體結構:每公頃90萬元。

(3)、 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每公頃6萬元。

(4)、 水平棚架網室-整體結構:每公頃20萬元。

本次救助作業程序及期限,係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縣府農業處籲請受災農民把握期限提出申請。

 

異動日期 : 11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