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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地價稅已開徵,請注意是否為納稅義務人及繳款期限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今(114)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因該日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1日(星期一)。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今年開徵之地價稅,徵收期間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係以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典權人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土地使用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稅總額計徵,且同一人只填發一張繳款書。

納稅義務人對地價稅繳款書所載稅額如有疑問,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補發;亦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亦可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櫃台繳納,稅額限在3萬元以下。

若您對地價稅相關法令有疑問,歡迎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林國慶

 

聯絡人員:埔里分局主任 李美蓮

聯絡電話:(049)2982054分機666

異動日期 : 1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