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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1月31日前申請牌照稅歸戶可自115年起適用
圖片-115年1月31日前申請牌照稅歸戶可自115年起適用

為落實簡政便民及節能減碳,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或長期約定轉帳繳納通知)歸戶服務已開始施行,115 年自用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該年4月開徵,有歸戶需求者,請於 115 年 1 月 31 日前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次年(期)起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原每1車輛1張繳款書,申請歸戶後,如車籍在南投縣的全部車輛(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車輛數在5輛內納稅人只會收到1張定期開徵繳款書,如有6輛車,就會收到2張繳款書,以此類推。有需求之納稅人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線上申請或填寫申請書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稅務局提醒民眾,納稅人申請歸戶後於該轄區內新增購車輛,將自動併入歸戶,無需再申請;已歸戶之車輛移出外轄,會自動終止歸戶無需申請;如移入尚未申請歸戶之縣市,需向該移入縣市之稽徵機關提出歸戶申請。若有其他使用牌照稅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林佩貞

 

新聞稿聯絡人:黃科長雪佳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聯絡電話:(049)2222121分機330

異動日期 : 11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