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節省徵納雙方成本及稽徵作業簡便,娛樂稅代徵人以自動報繳方式申報娛樂稅之案件核定作業,每2個月公告1次,代徵人可於每單月月底上網查詢最新核定資料,歡迎多加利用。
該局說明,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9條第4項規定,娛樂稅代徵人依娛樂稅法規定申報案件,經查核結果,按申報資料核定者,稅捐稽徵機關得以公告方式代替個別填發核定稅額通知書,並自公告日發生核定及送達效力。
該局進一步說明,例如娛樂稅代徵人114年 9-10月娛樂稅自動報繳核定案件已於114年11月25日辦理核定公告作業,代徵人可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公告訊息/核定稅額公告項下或該局網站(https://www.nttb.gov.tw)公佈欄/公告專區項下查詢及下載申報案件核定資料,如對公告核定之處分如有不服,應於公告翌日起算30日內,提出復查申請。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施志勇
聯絡單位: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聯絡人:消費稅科 黃科長雪佳
電話:(049)2222121分機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