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本縣屬於農業縣,專供農業使用的房屋為數不少,而關於農用房屋哪些可以免徵房屋稅呢?該局特別提出說明。
稅務局指出,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私有房屋如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免徵房屋稅。但供農產品加工、烘焙、冷藏或儲存所使用之房屋,因非屬上開規定免徵房屋稅之範圍,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有符合上開減免規定之私有房屋,應由納稅義務人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逾期申報者,自申報之次期開始適用。若有任何地方稅問題,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96969,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劉淑茹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職 稱:科長
姓 名:謝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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