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農業用地移轉,是否都不用課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報乎您知

民眾張先生他因急需用錢,因此想把農地賣給建設公司,聽朋友說,農地買賣可以不用課徵土地增值稅,所以特地前來向稅務局確認。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移轉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如果農地未作農業使用或移轉給非自然人(如公司、法人…等)等情形,農地移轉就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申報移轉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給自然人,並於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註明農業用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如未註明者,應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就不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若您對土地增值稅相關法令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 稿 人:林國慶

 

聯絡人員:埔里分局主任 李美蓮

聯絡電話:(049)2982054分機666

異動日期 : 11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