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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娜絲颱風及豪雨農損 竹山受災農民可申辦現金救助

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造成災害,竹山鎮農木瓜、冬瓜及農業設施嚴重受損,為照顧農民,農業部15日公告辦理現金救助,期限到7月29日止,請受災農民攜帶地籍謄本正本或土地所有權狀、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鎮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縣府農業處表示,竹山鎮災後經認定,符合農業救助條件,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本次救助項目,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救助額度進行,內容包括:
1.    木瓜(果樹五):每公頃10萬元。
2.    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蔬菜二):每公頃4萬1,000元。
3.    冬瓜(蔬菜三):每公頃4萬7,000元。
4.    仙草(特用作物一):每公頃4萬1,000元。
5.    菇舍-傳統式:每公頃25萬5,000元。
這次救助作業程序及期限,從公告翌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7月16日至7月29日止),並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縣府農業處籲請受災農民把握期限提出申請。

 

聯絡單位 : 農業處農業發展科
聯絡人 : 蘇柏嘉科長 049-2229443#1720
異動日期 : 114/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