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新聞

0728豪雨造成木瓜等農作物災損 農業部同意辦理現金救助

今年0728豪雨造成農作物災損,為照顧農民,農業部(8)日公告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辦理南投受災農戶現金救助,受災農民應於8月22日截止日前,攜帶地籍謄本正本或土地所有權狀、身分證、私章、農會帳號等文件,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縣府農業處表示,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這次救助項目及地區包括:
1.    木瓜,辦理地區為全縣(竹山鎮除外),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五)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10萬元。
2.    蓮霧,辦理地區為國姓鄉,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六)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10萬2,000元。
本次救助作業程序及期限,係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縣府農業處籲請受災農民把握期限提出申請。
 

聯絡單位 : 農業處農務發展科
聯絡人 : 蘇柏嘉科長 049-2229443#1720
異動日期 : 114/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