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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總會計制度」及「南投縣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自110年1月1日生效。
內容說明
「南投縣總會計制度」及「南投縣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依據會計法第18條規定,業經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12月30日主會發字第1090501065I號函核定,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生效,另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12月29日主會公字第1060500908J號函核定之上開會計制度自同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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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12月30日主會發字第1090501065I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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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總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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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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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總會計制度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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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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