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3/03/11
建設處
申購常見缺失
- 申購常見缺失(詳附帶檔案)113/03/14
- (紙本)申請書問題:
- 申請書第一頁切結未簽名
- 申請書第二頁,第五點:無房屋移轉紀錄切結,應「簽名」。
- 申請書第二頁,第六點:檢附文件之表格,已檢附文件應勾選。
- 檢附文件問題:
- 夫妻分戶者,檢附文件三項擇一(申請書第六點,1-1基本檢附文件:2-1)
- 戶籍謄本須檢附「現戶全戶、詳細記事」,寄居亦同。
- 檢附文件核發/列印時間應為公告日(113/01/29)後。
- 「申請人、配偶和戶籍內家庭成員(直系血親)」均須檢附最新財產總歸戶資料。
- 申請資格問題:
- 分或遷移戶口者,設籍於南投縣滿6月以上(縣內鄉鎮市可遷移)均符合資格。
- 戶籍內家庭成員以申請人之戶籍為主。
- 「申請人、配偶和戶籍內家庭成員(直系血親)」名下持有房屋不符合申請資格。(以財產總歸戶清單為準,持分比例為1,則為自有房屋;共有房屋,持分面積超過40平方公尺,亦視同自有房屋)。
- 優先保留戶「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之未成年子女包含尚在懷孕之胎兒,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應檢附審查基準日前1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青年住宅主要應備文件申請方式
113/03/18(詳附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