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研提112年水果產業結構調整計畫相關細部計畫,請於本(111)年12月15日前報送申請表至本府初審: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1年12月7日農糧生字第1111065695號函辦理。
輔導果樹轉作及品種更新細部計畫:
請依地方特色及產業發展需求填具轉作或品種更新及提昇果品品質、教育訓練講習或觀摩需求表。
針對果樹轉作及品種更新計畫於年底前始放棄計畫執行 者,原地號3年內不得申請相關計畫。
推動安全果品溯源管理細部計畫:
通過產銷履歷驗證、Global GAP、HACCP、ISO等國際驗證且在有效期限內者,檢附驗證證書酌予補助所需產銷設施(備),提升經營效率。
辦理溯源管理行銷宣導、教育訓練、田間觀摩及安全用藥等相關工作費用。
為分散鳳梨產期,輔導取得產銷履歷驗證之鳳梨農友,運用艾維激素(AVG)調節生產秋冬果,以穩定供貨,每人最高得申請0.5公頃,每次藥劑費18.75千元/公頃,需連續施用6 次,原則補助1/3。
為預算充分利用,自112年起除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辧理計畫變更者以申請變更一次為限,逾2次者變更而無殊原因者,翌年停止申請補助一年,爰請確實依計畫進度執行。
檢附112年度水果產業結構調整計畫研提注意事項、輔導果樹轉作及品種更新細部計畫及推動安全果品溯源管理細部計畫需求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