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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儘速繳納113年牌照稅,以免滯納期滿使用道路受罰!

【南投訊】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13年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滯納期間將於113年5月30日屆滿,該局自113年4月25日起已陸續發送簡訊及寄發113年使用牌照稅通知書,提醒未繳納稅款的車主,把握最後繳款期間繳納稅款,以免未稅行駛公路被查獲受罰。

稅務局說,逾期未完稅的車輛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之裁處計算基準已修改,處罰時間較以往提前。如今年5月30日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而使用(含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者,將按開徵當年度1月1日至查獲日之應納稅額,每次處以0.3倍罰鍰,次年以後再次被查獲則按全年欠稅額計算,各欠稅年度累計裁處金額最高至0.9倍,免再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再次提醒尚欠繳使用牌照稅的車主應儘速繳納,以免被查獲受處罰。若有其他使用牌照稅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林佩貞

新聞稿聯絡人:黃科長雪佳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聯絡電話:(049)2222121分機330

異動日期 : 113/05/22
有效日期 : 11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