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內容:
一、 公告範圍:非都市土地檢討變更使用分區案,計2鄉(鎮)14地段225筆土地,面積31.840538公頃(詳土地清冊)。
(一) 仁愛鄉:眉溪段14-4地號土地。
(二) 埔里鎮:向善段158地號等21筆土地、史港坑段292-12地號土地、關刀山段27地號、西塔山段2-5地號等31筆土地、籃城段285地號等14筆土地、双吉段18地號等18筆土地、八股段869地號等8筆土地、九芎林段78地號等69筆土地、中峰段11地號等13筆土地、安湳段3地號等4筆土地、四角城段993地號等11筆土地、牛眠段423-3地號等27筆土地、內埔段882地號土地等6筆土地。
二、 本案土地自公告之日起實施管制,請依編定之使用分區及使用類別使用,以免違規使用而遭受處罰。
三、 公告期間內若對圖籍、編定清冊等成果,發現有錯誤、遺漏等情事,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以書面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