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本府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承辦公地撥用業務人員專業知能,114年10月31日於本府綜合大樓1樓親子放映室舉辦「國有不動產撥用法規與實務」教育訓練。為增進本府及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承辦公地撥用業務人員專業知能,114年10月31日於本府綜合大樓1樓親子放映室舉辦「國有不動產撥用法規與實務」教育訓練。
課程聘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林華苑科長擔任講座,講師學養及實務經驗豐富,授課內容深入淺出,生動貼合實務,受課同仁皆感收穫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