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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祭祀公業法人南投縣林崇本堂派下員變動系統表、派下 員變動後名冊、113年派下員大會簽到冊、114年派下員大會 簽到冊及派下員除名名冊,徵求異議。

南投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府民宗字第115001841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祭祀公業法人南投縣林崇本堂派下員變動系統表、派下 員變動後名冊、113年派下員大會簽到冊、114年派下員大會 簽到冊及派下員除名名冊,徵求異議。

依據:

一、祭祀公業條例第12條、第13條及第37條。

二、依據南投縣竹山鎮公所114年11月6日竹鎮民字第1140024764 號函轉祭祀公業法人南投縣林崇本堂114年11月3日法人崇本 堂字第114110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係依據申報人之申請代為公告,內容如有不實情事, 概由申報人負責,申報人資料如下:

(一)申報祭祀公業法人名稱:祭祀公業法人南投縣林崇本堂。

(二)祭祀公業法人所在地:南投縣竹山鎮集山路三段654號。

(三)管理人姓名:林𠍓山。

二、公告項目:

(一)祭祀公業法人南投縣林崇本堂變動系統表。

(二)祭祀公業法人南投縣林崇本堂派下員變動後名冊計173等 203人。

(三)113年派下員大會簽到冊。

(四)114年派下員大會簽到冊。

(五)派下員除名名冊。

三、公告地點及方式:

(一)張貼公告於南投縣政府公布欄,上列文件置放於民政處辦 公室公開閱覽。

(二)刊登公告文於南投縣政府民政處網站。

四、公告期間:自115年1月20日起至115年2月18日止,計30日。

五、異議期間:自115年1月20日起至115年2月18日止,計30日。

六、該法人派下現員或利害關係人對於前揭公告項目如認有錯誤 或遺漏,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提出異議。

七、公告期間屆滿後,無人向本府提出書面異議者,即視為申報 內容無誤,本府即予以備查,並核發變更登記後派下全員系 統表及派下現員名冊,另發給法人登記證書,嗣後如有任何 爭議發生,係屬私權範圍,應由權利關係人訴請法院裁判, 本府概不負責。

檔案類型icon
1150116祭祀公業法人南投縣林崇本堂公告
異動日期 : 115/01/19
有效日期 : 115/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