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選舉委員會昨20日召開第二一九次委員會議,由縣長兼主任委員李朝卿主持,針對4項有關第15屆仁愛鄉鄉長補選選務工作相關提案進行審議,與會委員經討論後通過,縣選委會並依決議積極進行補選選務工作之推動。
李縣長表示,前仁愛鄉鄉長陳世光日前因涉賄選案經高院判決定讞,縣府已自判決日起解除其職務,並遴派秘書鄭新興暫代該職,因陳前鄉長任期尚未屆滿2年,將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3項規定辦理補選,因此本次會議主要討論仁愛鄉鄉長補選案相關選務事宜,以利補選選務工作推動。
縣選委會指出,本項鄉長補選作業需於解職日後3個月內完成,有關作業時程及相關辦法,將依委員會決議辦理,於96年4月4日發布補選公告,4月10日公告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4月13日至4月17日受理候選人登記,4月27日辦理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5月12日舉行投開票作業,選舉結果經提報該會審定後於5月18日公告當選人名單。又依仁愛鄉鄉長補選候選人申請登記須知規定,選舉人須年滿26歲,具本國籍身分,在該選區有繼續居4個月以上之事實,且未曾犯貪污、刑法第142條、第144條或公職罷免法第90條之一第1項之罪,經判刑確定,或未有受保安處分、感訓處分、破產宣告、褫奪公權、禁治產宣告等情形者得申請登記為候選人,候選人抽籤順序依登記完成之候選人先後順序唱名進行,候選人並應親自依規定時間前往抽籤,若已到場或未依規定親自到場,經唱名3次仍不親自抽籤者,將由主持人代抽,抽定後之姓名號次,不得提出異議或要求調換。
選舉結果如發現候選人得票數相同時,縣選委會將依候選人得票數相同決定當選與否抽籤辦法辦理,並以書面快速通知候選人親自到場抽籤,候選人並應親自依規定時間前往抽籤,若已到場或未依規定親自到場,經唱名3次仍不親自抽籤者,將由主持人代抽,抽定後當事人不得提出異議。
該會並針對立委選舉區變更及該委員會人事異動等事項提報委員追認。該會表示,依中央選舉委員會95年1月31日函公告立法委員選舉區之變更,本縣共劃分為2個選舉區,第一選舉區包括草屯鎮、國姓鄉、埔里鎮、仁愛鄉、中寮鄉、魚池鄉等6鄉鎮;第二選舉區包括南投市、名間鄉、集集鎮、竹山鎮、鹿谷鄉、水里鄉、信義鄉等7鄉鎮;另該會原人事主任、會計室主任及政風室主任因職務異動,經呈報中央選委會核定後,由蕭煥鏘先生兼任人事主任,鄭春福先生兼任會計主任及曾國光先生兼任政風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