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行腳

李縣長代言無菸公共場所宣導
圖片-李縣長代言無菸公共場所宣導
大幅修正的「菸害防治法」新法,即將於98年1月11日正式施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特別邀請全台25縣市首長為禁菸大使,為本次無菸公共場所宣導代言,2日上午來到集集火車站,由縣長李朝卿代表南投,拍攝宣導短片,集集鎮長莊瑞麟與縣府衛生局長廖龍仁也共同前來為無菸宣導專題發聲。 本支宣導短片,將收入各縣市首長在其選定的特色風景區畫面與一分鐘的旁白,除宣導菸害防治外,同時也為各縣市特色景點代言,因此是一支非常具有地方特色完整性的短片,本片預計於5月31日世界禁菸日首播,屆時民眾也可以到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的官方網站上點選觀看。 衛生局表示:南投縣在室內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方面為25.99﹪,雖然低於全國33.95﹪,但為配合本縣觀光政策,營造「國際健康花園城市」的目標,本縣今年將以「車站、火車站、美食餐廳、民宿、旅遊景點」列為稽查重點。 本次修法重點是擴大禁菸場所,包含「室內場所」、「3人以上共用之職場」及「公共場所」等皆列為禁菸場所,禁菸場所於各處入口需張貼明顯禁菸標示及不得提供吸菸器具,如打火機、菸灰缸等。而違反禁菸規定之罰則,民眾於禁菸場所吸菸,處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場所負責人應於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提供與吸菸有關之器具,違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異動日期 : 97/04/03
有效日期 : 10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