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行腳

杜絕含塑化劑食品 李縣長親身帶隊查緝
圖片-杜絕含塑化劑食品  李縣長親身帶隊查緝
為杜絕含有有毒塑化劑之食品,31日凌晨,全臺各縣市都展開大規模稽查,南投縣在縣長李朝卿帶隊下,也陸續前往南投市、草屯鎮5家便利商店,針對運動飲料、果汁、茶飲、果漿果醬、以及膠錠粉狀5大類食品進行查緝。受查店家均相當配合,查緝小組並向店家說明務必提出檢驗證明,並張貼於貨架上方,讓消費者安心消費。 李縣長表示,凡是含有起雲劑的商品,就必須提出檢驗證明才可以上架販賣,並需張貼安全證明及檢驗證明於消費者明顯可見之處,包括門口、貨架。店家需將不合格的產品下架並切結,保證目前貨架上均為合格產品,若日後經查該產品不合格或不提出檢驗證明者,則將依食品衛生法予以裁罰,罰6萬元至30萬元,請勿以身試法。 當晚,李縣長帶領縣府衛生局長廖龍仁及該局人員、本縣消費者保護官許麗貞、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葉耀群等人組成的查緝小組,陸續至南投市、草屯鎮包括7-11、全家、OK、萊爾富及台灣楓康超市等5家便利商店及超市查緝,店家均配合查緝。其中1家因電腦系統換日,提不出證明,查緝小組也要求務必於時間內提出證明。 另部份店家未張貼安全聲明及檢驗證明,李縣長及查緝小組也向店家要求張貼,以利讓消費者安心消費。亦有店家相當用心,將檢驗合格證明一一分類,讓查緝小組一目瞭然,獲得肯定。整個查緝過程並未發現不合格產品,因故未於查緝中提出證明者,查緝小組也向店家留下建議,要求於當天再提出證明。 李縣長強調,近期發生塑化劑加入食品事件,影響民眾健康及生活甚鉅,為了全體民眾的健康安全,請店家務必配合將未檢驗合格的產品下架,給民眾一個安全食的環境。
異動日期 : 100/06/01
有效日期 : 10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