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行腳

人事行政總處蒞縣實地考核本縣人事業務成果績效
圖片-人事行政總處蒞縣實地考核本縣人事業務成果績效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考核小組16日在蕭博仁參事的帶領下,到縣政府辦理人事業務績效實地考核,代理縣長陳志清特別到場歡迎考核小組的蒞臨與指導,讓地方政府的人事業務更加精進順利。 陳代理縣長表示,人事單位和財政、主計一樣都是縣府的幕僚單位,主要就是要協助各業務單位順利推動工作,所以要盡量協助讓縣府同仁能了解各種人事法令規定,尤其是攸關權益問題的,更是應該多舉辦教育訓練及宣導,讓更多同仁了解。 蕭博仁參事則表示,人事業務績效考核是例行性的考核工作,為的是讓各縣市政府的人事業務順利推展,讓工作做得更好,秉持主動熱心的精神來為更多公務人員服務,也期望藉由雙方的溝通來了解地方政府在推動各項業務時的問題和困難。 考核會議是在縣府二樓會議室進行,由縣府人事處長張正一進行業務執行成果簡報,並在會中建議中央修正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23條規定,有關各縣市政府員額總數的計算基準及分配增加員額的計算方式,或者制定地方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作為編制員額的規範依據,以因應各項新增加的業務人力配置。 而有關五都升格後造成人力資源磁吸效應問題,人事處建議中央修改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將部分關鍵職務給予調高職等,以留住人才。另外,會中也建請中央各部會不要動輒以考核、補助費等措施來要求地方政府配合設置專責單位,造成像本縣財政拮据的地方政府有窒礙難行地困境。 而對於學校人事或主計人員須由專任人員兼任問題,人事處也提出修正放寬國民教育法第10條的規定,將學校規模較小者,人事業務得由學校職員兼任,或者6班以下的學校不受限制。
異動日期 : 102/10/17
有效日期 : 10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