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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推動「114年度文化禮金(文化幣)」政策,歡迎踴躍參與
圖片-文化部推動「114年度文化禮金(文化幣)」政策,歡迎踴躍參與

       為培養藝文消費人口,推動文化體驗深入日常,文化部自112年起推動「文化幣」政策,期望透過藝文禮金制度,逐步建立全民參與的藝文消費生態圈。政策初期針對18至21歲青年發放每人1,200點文化幣,作為觀看國片、看展、購書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113年起更進一步常態化推動並擴大適用對象至16至22歲,涵蓋自高中至大學階段青年。
 
      為進一步開展藝文向下扎根、拓展文化參與年齡層,自114年起文化部亦同步啟動13至15歲青少年試辦措施,鼓勵國中學子走進博物館、藝廊與劇場等場域,培養藝術欣賞與文化思辨的能力,讓藝文成為青春成長的重要養分。

一、領取資格:
(一)16-22歲:凡於92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出生的我國國民、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以及大陸地區、港澳、外國人為我國國民的配偶並取得我國居留許可者,每人可領取1,200點文化幣。
(二)13-15歲:凡於99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出生的我國國民、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每人可領取600點文化幣。
二、領用時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領用方式:下載文化幣APP,並完成會員註冊及身分驗證後,即可獲得文化幣儲存於錢包中,掃描QR Code方式消費抵用。   
四、使用範圍:國內藝文產業之實體場域消費為主,可用於包含看表演、看國片、實體書店買書、參觀博物館、聽音樂會、 逛市集/展會,以及參加手作DIY、藝文體驗、社區文化小旅行等活動。
五、本案相關資訊請參酌:
(一)文化幣官網:https://twcp.moc.gov.tw/prec-u/
(二)本局官網:https://www.nthcc.gov.tw/A3_2/content/30357 

異動日期 : 114/06/07
有效日期 : 114/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