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農業部公布臺中市疑似非洲豬瘟案例,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表示,非洲豬瘟為豬隻專屬疾病,不屬人畜共通傳染病,對人體無感染風險,請民眾毋須恐慌。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將持續加強稽查市售豬肉及其製品來源,確保民眾食用肉品安全無虞。
依據食藥署表示,非洲豬瘟病毒不耐高溫,加熱至56℃維持70分鐘、60℃加熱20分鐘或70℃加熱即可完全失活。國內屠宰場均設有駐場獸醫師,於屠宰前後逐隻檢查,肉品經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場上市。只要購買來源清楚、標示完整且合法的豬肉產品,即可安心食用。
衛生局針對縣內製造業、超市、量販店、攤商、傳統市場及餐飲業等地販售的豬肉產品,進行產地來源標示查核及產品抽驗。截至目前,114年共計查輔導797家業者(製造業36家、餐飲業701家、販售業60家),並抽驗65件豬肉及相關製品,檢驗項目包含動物用藥、乙型受體素及食品添加物等,檢驗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縣府衛生局強調,若業者刻意使用病豬或斃死豬作為食品原料,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第44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勒令停業或廢止登錄。另呼籲食品業者應確保肉品來源合法、標示清楚,民眾應選購信譽良好、包裝完整的產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的豬肉或製品,共同守護食品安全。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及消費疑義,可電洽縣府衛生局服務專線049-22319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