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稅務局依據房屋稅條例規定,每3年重行評定1次房屋標準價格,新的房屋標準單價已於今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但既有房屋不受影響,唯考量人口高齡化及無障礙空間需求,並落實全齡宜居縣政目標,自114年7月1日起,本縣房屋設有電梯者,取消加價課徵房屋稅規定,預估約有1萬5千戶縣民受惠。
稅務局表示,本縣前次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為111年,已依規定於6月17日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並自114年7月1日施行重評房屋標準單價。
稅務局指出,為合理反映房屋建造成本,同時兼顧租稅公平及民眾負擔,本次評定以「南投縣建築物造價估算標準表」為基準,並參考營造工程物價指數變動情形,適度調升國際觀光旅館、大型商場及高層建築物等房屋之標準單價,平均調幅20%,調整後之單價適用於114年7月1日以後新建、增建、改建完成房屋,既有房屋則不受影響。
民眾如想進一步瞭解今年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相關訊息,可至稅務局網站(https://www.nttb.gov.tw )「房屋稅調整專區」查詢,或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聯絡單位:稅務局房屋稅科
聯絡電話:謝麗霞科長049-222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