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觀光處指出,縣府於100年8月4日發布實施「變更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將廬山風景特定區劃為保護區及河川區,區內不得有建築行為及原有建築物不得為原來之使用。
觀光處指出,自97年以來多次風災造成廬山地區塔羅灣溪沿岸建物受損、地基淘空,為確保自身安全,請旅客勿接近或進入廬山地區危險建物。
聯絡單位:觀光處觀光企劃科
聯絡電話:蕭誌修科長(049)223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