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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稅催繳繳款書已寄出,請依限繳納以免受罰
圖片-牌照稅催繳繳款書已寄出,請依限繳納以免受罰

為加強欠稅清理,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針對尚未繳納115年及以前年度使用牌照稅的納稅人,已經以雙掛號寄送繳款書至最新住居所或戶籍地址,繳納期間為1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止,請收到繳款書後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稅務局指出,目前已提供多元便利繳稅方式,納稅人可持繳款書至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3萬元以下,還可至便利商店繳納外,亦可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或三段式條碼,以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完成線上繳稅。

 

    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逾期繳納,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為止,如果超過限繳日期30天仍未繳納者,該局將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另外,逾期未完納使用牌照稅之車輛,滯納期滿(限繳訖日次日起30日)後使用(含停放)公共道路經查獲者,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除責令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事關荷包,請納稅人注意自身權益。如尚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聯絡單位:稅務局

聯絡資訊:施志勇科長(049)2222121分機330

異動日期 : 115/07/27
有效日期 : 11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