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服補充兵役辦法 提高補充兵役申請門檻
我國義務役今(114)年元旦起恢復1年役期,但因少子化兵源減少,為配合國家員額需求與兵役公平性,內政部重新評估後於113年7月5日以台內役字第1131160922號令發布修正「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2條。修法後,役男服補充兵役門檻提高,家屬中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妹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無其他家屬照顧時才能申請。若役男家庭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原可申請服補充兵役之規定也予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