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12年9月海葵颱風及豪雨公共設施災修復建工程-野馬谷往松林部落聯外道路災修復建工程等3件委託測設及監造工作
公布內容

[機關代碼]3.76.48
[機關名稱]南投縣政府
[單位名稱]原住民族行政局建設科;採購中心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聯絡人] 李文淵;李家穎
[聯絡電話] (049)2222106#3730;2513
[傳真號碼] (049)2243595
[電子郵件信箱]js9111js@nantou.gov.tw
[標案案號]1132301009B
[標案名稱]112年9月海葵颱風及豪雨公共設施災修復建工程-野馬谷往松林部落聯外道路災修復建工程等3件委託測設及監造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1,397,811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97,81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3.6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補助金額] 1,397,811元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3/04/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未訂底價依據] 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屬國際競圖之採購]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南投縣政府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南投縣政府縣庫存款戶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06 17:30
[開標時間] 113/05/07 09: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或郵寄本府文書作業科或郵寄南投三和郵局第9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機關辦理原住民地區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檢視採購程序是否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7條至第9條規定]
[履約期限]依契約載明之各工項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具公司登記

    2. 為原住民廠商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0點)(原住民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第二次以後招標不適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現場購買地點:本府為民服務科。 【投標時間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南投郵局第99號信箱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憑據之紙本並請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依據本府109.12.03投稅消字第109056234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4.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5.副本抄送本府為民服務科、採購中心。 6.本案編號:測017。 8.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8.本案評審小組成員:林委員婷玉、廖委員崇傑、黃委員振頤、何委員明德、伍委員聰仁。 9.本案採固定費率99%給付契約價金,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另本案履約地點為原住民地區,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104年02月04日修正)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6、8、9條(103年12月12日修正)規定需優先決標於原住民廠商。(第二次以後招標不適用) 10.工程說明:野馬谷往松林部落聯外道路災修復建工程、松林部落灌溉區農路災修復建工程、仁愛鄉互助村互助一鄰聯外道路災修復建工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