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行政院113年1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00000011號函辦理。二、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於112年12月19日三讀通過,該預算案俟總統公布始完成法定程序。三、 有關調增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本府比照行政院通案調至每點新臺幣135元。四、 檢送前揭原函暨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