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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係指出售房地可能產生之所得稅,非為房屋稅與地價稅合併計算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來電詢問,「房地合一」是不是稅務局要民眾辦理房屋稅及地價稅合併事宜,所以稅務局再次澄清說明。

稅務局說明,「房地合一」係指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的土地,應適用新制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合一按實價課稅規定。簡單來說,這是一種所得稅,須有交易房屋、土地之事實時,才按實價核課的所得稅規定,並非將地方稅中的房屋稅及地價稅合併在一起的意思。許多民眾就字面意義自行解讀,等到親自到稅務局或打電話詢問時,才發現不是那麼一回事。

「房地合一」係屬國稅中的所得稅範疇,如尚有任何疑義,可向各地國稅稽徵機關洽詢。如有其他地方稅之問題,也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撰稿人:陳毓青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竹山分局

職    稱:分局主任

姓    名:梁梅珠

連絡電話:(049)2642053分機200

異動日期 : 113/04/23
有效日期 : 1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