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新聞
南投市文化路青年住宅第一期申請常見問題,提醒民眾注意

南投市文化路青年住宅第一期,已於113年1月29日公告讓售,公告內容可至縣府網站查詢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hotnews.php?dptid=376480000au180000&cid=3305,受理期間為113年3月1日至113年4月1日17時止,請民眾把握時間提出申請,除了紙本申請外,也提供線上申請,通過資格審查者,再接續辦理公開抽籤、看屋、選屋、簽約、移轉及交屋等程序。

 

縣府建設處受理申請期間,常見下列問題,提醒民眾注意,如有問題,可撥打青年住宅專線049-2222300洽詢。

一、  (紙本)申請書問題:

      1 、申請書第一頁切結未簽名申請書第二頁,第五點:無房屋移轉紀錄切結,應「簽名」。

      2、申請書第二頁,第六點:檢附文件之表格,已檢附文件應勾選。

二、 檢附文件問題:

1、 夫妻分戶者,檢附文件三項擇一(申請書第六點,1-1基本檢附文件:2-1)

2、 戶籍謄本須檢附「現戶全戶、詳細記事」,寄居亦同。

3、 檢附文件核發/列印時間應為公告日(113/01/29)後。

4、 「申請人、配偶和戶籍內家庭成員(直系血親)」均須檢附最新財產總歸戶資料。

三、 申請資格問題:

1、 分或遷移戶口者,設籍於南投縣滿6月以上(縣內鄉鎮市可遷移)均符合資格。

2、 戶籍內家庭成員以申請人之戶籍為主。

3、 「申請人、配偶和戶籍內家庭成員(直系血親)」名下持有房屋不符合申請資格。(以財產總歸戶清單為準,持分比例為1,則為自有房屋;共有房屋,持分面積超過40平方公尺,亦視同自有房屋)。

4、 優先保留戶「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之未成年子女包含尚在懷孕之胎兒,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應檢附審查基準日前1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業務單位:建設處城鄉發展科

聯絡人:科長蕭西坤

連絡電話::049-22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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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日期 : 113/03/19
有效日期 : 113/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