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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府辦理本縣竹山鎮大鞍段821地號等2鄉鎮3地段16筆非都市土地第一次劃定使用分區及編定使用地案之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使用編定圖、土地使用編定清冊。

辦理內容:

一、   辦理範圍:非都市土地第一次劃定使用分區及編定使用地案(詳土地使用編定清冊)。

(一)竹山鎮:大鞍段821地號等4筆、坪頂段1120地號1筆共5筆土地。

(二)鹿谷鄉:初鄉段1251地號等11筆土地。

(三)計2鄉3地段16筆土地,面積0.895889公頃。

二、   本案土地自公告之日起實施管制,請依編定之使用分區及使用類別使用,以免違規使用而遭受處罰。

三、   公告期間內若對圖籍、編定清冊等成果,發現有錯誤、遺漏等情事,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以書面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異動日期 : 114/06/17
有效日期 : 11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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