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間:自114年8月8日起至114年9月8日止。
公告地點:土地所在地鄉公所、地政事務所及本府(地政處地用管理科)等3處。
辦理內容:
一、 公告範圍:辦理本縣信義鄉人倫段340地號等2地段91筆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檢討變更案,面積39.6022公頃(詳編定清冊)。
二、 針對本次使用分區劃定及使用地編定如有任何意見,請於公開展覽法定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或公開展覽之處所(機關)提出,以作為專案小組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