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埔里地方特色產業微型園區

公告延長本府出售埔里地方特色產微型園區產業用地(二)受理申請時間至111年10月31日止
圖片-公告延長本府出售埔里地方特色產微型園區產業用地(二)受理申請時間至111年10月31日止
依據:110年12月8日府建發字第11002768471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延長本府埔里地方特色產微型園區產業用地(二)受理申請時間至111年10月31日止。 二、其餘規定按原公告內容不變。
異動日期 : 111/08/24
民意信箱圖示 回頂端圖示 上一頁圖示